賀本會獲臺北縣政府評鑑為「優等」績優團體

台北縣政府為表揚績優團體,每二年舉辦一次人民團體工作績效評鑑,九十一年度績效評鑑結果揭曉,社團法人台北縣地政士公會繼八十九年度獲評鑑為甲等後,九十一年度工作績效評鑑更進一步膺選為「優等」團體的佳績。此次獲獎,除了肯定前任理事長黃朝輝先生與第四屆全體理監事的努力成果外,也是再次給予會務工作團隊一劑強心針,賜予再接再厲的原動力。

由於「地政士法」業必歸會的規定,九十一年度公會會員人數由原來三百多人激增至一仟多人,對會務而言確實是一大挑戰,如何做到服務會員、滿足會員之需求,是公會努力的目標。在會務工作方面,公會致力於:

一、會務的推動:

(一)宣導地政士法:

地政士法業奉  總統於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公布,並於公布後六個月開始施行,此法之頒行讓原「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正式更名為「地政士」,然因新制度初施行,許多同業仍不清楚為何訂定該法,當時理事長黃朝輝先生便構想配合各地政事務所每年二至三月所舉辦之座談會,藉以加強宣導。

(二)定期發行刊物與提供新知予會員:

公會延續傳統繼續發行會刊,蒐集專業資料、法令新知、每月發行一期,每一期內容均有專家之立論,業者的經驗,提供最新、最正確的政策脈動及完整的法令新知給予會員。更於公會網站上隨時提供即時法令資訊。

(三)定期舉辦專業講習:

為協助會員,儲備專業能量,增進專業學養,以提昇競爭力,突破不景氣,更舉辦一系列專業講習,並配合各場次專業講習會編印講義。

(四)提昇地政士之地位:

為讓社會大眾能對地政士有更深一層的認識,配合於「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月-消費者保護日」之宣傳活動宣導地政士扮演著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不可或缺的角色。

(五)參與會議,提供建言:

為反應各位會員之建議,公會於各級政府舉辦之各項會議中,隨時提出興革建言,反應所需,此等均深受行政機關重視並做為改進之參考。

二、參與社會服務工作:

全體理監事加入臺北縣政府地政諮詢服務工作,襄助政府機關推行地政業務,為民眾義務解答疑義,提供民眾有關不動產買賣、設定、繼承等稅務及登記法令諮詢,調解民眾產權糾紛,確保民眾權益。

在獲獎欣悅的同時,我們深知仍有許多公會會務工作需要學習的地方,期許在現任趙重明理事長與全體理事監事的帶領下能日趨茁壯,亦期待能持續致力於提供更好的服務予會員。